中国电力的历史沿革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(1993-1997年)
1993年3月,八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,撤消能源部,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。国务院批准的组建电力部的指导思想是:"政企职责分开,大力简政放权,由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,加强规划、协调、监督、服务职能;精简内设机构和编制,合理配置职能,提高宏观管理水平;实事求是,平稳过渡,合理分流富裕人员。"要求在坚持"政企分开,省为实体,联合电网,统一调度,集资办电"和"因地因网制宜"的方针指引下,下放和转移对企业人、财、物及经营管理的职能,加强宏观管理的职能,由于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办好五大电力集团,各电管局和省电力局仍维持现行体制,所以在电力工业部时期,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没有显著的变化。
电力工业部成立后,继续保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,作为全国电力企业、事业电位的联合组织,其性质不变,由电力部归口管理。华能集团实行以电力部为主与国家计委双重领导的体制。另外,在葛洲坝工程局的基础上,成立了葛洲坝集团公司。
为确保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,1993年1月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,同时成立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,全面负责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。1994年12月14日,三峡工程正式开工建设。
电力工业部成立后,根据国家体改委等部门有关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的规定,于1993年9月印发了《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》,规定明确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都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,具备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,可以到国(境)外发行股票,债券;但电网公司(指发、供电一体的电力企业)实行股份制应以公有制为主体,保证电力集团公司、省(区、市)电力公司在企业中的控股地位。1994年8月4日,山东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,成为中国首家直接去美国纽约上市的大型电力企业,随后中国有一大批发电企业在国内外上市。
中国电力工业经过30年碰壁,与20年摸着石头过河,最后终于走上了稳定发展的道路。时至2013年,电监会又并入了能源局。电网已拆分为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两家。已经走上了改放给市场的权力放给市场,政企分离的合理发展道路。[2]
2015年9月中国与伊朗签署了大宗电力和能源合作协议,进一步推动双边合作,尤其是加强在电力和能源领域的合作。[3]
2015年11月18日,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发布了“十三五”电力科技重大技术方向研究报告,提出未来5年中国电力科技领域将重点开展9个重大技术方向、38项关键技术研究工作。[4]
预计2015年下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有望总体回升,但全年增速低于2014年,甚至可能创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增速(1980年增长为3%,1998年增长为2.8%)。预计全年新投产发电装机超过1亿千瓦,2015年底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4.7亿千瓦左右,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比重提高至35%左右。预计“十三五”时期,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将继续保持总体平衡、略有宽松的局面。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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